機票預訂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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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本網站訂購產品,請詳閱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。若訂購人非旅客本人,訂購人居於旅客代理人之地位,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,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消費者本人。消費者並有義務查詢網站上各行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。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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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網站不負責可歸責於旅客事由(如訂位時姓名輸入錯誤,護照或簽證效期不足等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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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購機票時,顧客需提供護照上正確英文全名及國籍,顧客需自行承擔因提供資料錯誤,造成旅客延遲行程或無法成行之責任,本公司概不負責(航空公司不接受姓名更改,即使開票亦無法登機)。
- 顧客於7天或以內出發的訂位,需繳付全費。
- 顧客於8天或以上出發的訂位,每位每張機票須繳交HKD300訂金,餘款則須於訂位完成後2天內繳付全費完成開票,逾時將取消訂位,而所繳訂金概不發還。
- 如航空公司規定出票期限,則須於出票期限前3天內繳交。
- 航空公司規定,顧客於同一家航空公司不得有兩個(或以上)之訂位紀錄,本公司不負責因重複訂位被航空公司取消機位所造成之損失。
- 本網站將協助旅客向航空公司確認由香港出發的航班;旅客須負責自行向航空公司確認回程航班,機票相關規定須以航空公司公告為準。
- 票價及艙等或有異動,實際價格需依本公司服務人員完成報價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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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繳付訂金或所有款項後做出更改需求,必須依有關航空公司或代理商之條款決定是否執行,所產生之機票差價或退票及重新開票手續費需由旅客自負,本網站將收取每位每張機票HKD250的行政手續費。
- 已付款但尚未開票者,本網站將收取HKD250的作業手續費,其餘款項將依原付款方式退回。
- 由本社代為辦理退票,顧客必須於機票出發前7個工作天辦理。
- 所有機票之退票罰款依有關航空公司或代理商之條款規定,本公司除按照有關機構條款扣除費用外,另收取每張機票退稅/退票HKD 425的作業手續費。退票作業時間一般約需時3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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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顧客的權益,必須請”持卡人本人”到本公司現場刷卡完成付款。